民建聯收到十宗投訴,指有偽冒的廣告製作公司,藉招聘模特兒及代言人騙財,要求消委會協助事主,取回款項。其中一名事主表示,獲一間廣告公司,邀請擔任美容公司代言人,期間游說她以分期付款,進行兩萬多元的美容療程,完成後可獲全數退款,事主用信用卡付款時,才知道一次過被扣數,覺得被騙,進行幾次療程後便停止,而廣告公司就聲稱只是中介人,拒絕協助跟進。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,最近有公司以新手法行騙,先安排數百元報酬的工作,再要求受聘的人付款參加療程,她呼籲市民簽約前要清楚條文,因為簽約後想追討就較為困難。消委會去年共收到廿八宗涉及招聘模特兒及代言人的投訴,涉款三十七萬多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