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當局規定民眾四月起,要自行將垃圾分類,否則會被罰款。根據規定,民眾要將垃圾分類為可回收物、餐廚垃圾、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四類,違反規定的個人,每次罰款五十元;違例單位的罰款額,就以垃圾體積計算,每立方米罰款五百元。 市政府表示,廣州每日處理一萬四千噸垃圾,而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後,現有設施已基本超出負荷。將垃圾分類處理,可加強運用垃圾資源,同時減少垃圾處理的二次污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