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規定民眾四月起,要自行將垃圾分類,否則會罰款。民眾要將垃圾分類為可回收物、廚餘垃圾、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四類,首次犯規會被警告,重犯的個人,每次罰款五十元人民幣;機構或企業單位,每一立方米垃圾罰款五百元。物業管理公司若無提供分類垃圾筒,罰一萬至三萬元;無保持分類垃圾筒完好或正確使用,就罰一千至三千元。 廣州去年每日處理近一萬四千多噸垃圾,當中近一萬二千噸焚化。市政府表示,廣州現有處理垃圾設施,已基本超出負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