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銀一名女職員被控以失實言詞,向六名客戶推銷迷債及信貸相聯債券,在區域法院,獲撤銷七項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。區域法院法官指證人證供不可信,大部分都記憶模糊,有證人更講大話,前後不一致。 四十七歲的被告張瑰瑰,曾任職中銀個人理財主任,是首名因不良手法推銷迷債而遭檢控的銀行職員,控罪指被告在05年至08期間,多次誘使散戶投資迷債及信貸相聯債券,並向投資者宣稱有關產品低風險,不會損失本金,涉及投資金額逾六百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