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銀四十七歲前個人理財經理張瑰瑰,被控以失實言詞,向六名客戶推銷迷債及信貸相聯債券,區域法院法官指證人證供不可信,撤銷被告的全部七項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。聽審的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,對裁決失望,認為香港司法程序,未能為他們伸張公義,但認為今次是個別案件,不會影響其他追討。

身兼中銀香港總裁的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表示,對法院接受被告誠實作供,撤銷控罪感欣慰。他表示,各銀行將會繼續要求員工,依法及合規推銷產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