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五十歲男子襲擊食環署執法人員,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被告去年十一月三日,在牛池灣村金池徑亂拋垃圾,一名小販管理主任的下屬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,但被告拒絕合作,並襲擊上前協助的小販管理主任。 被告亦因在公眾地方傾卸廢棄物,罰款四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