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今早討論規管旅遊業架構,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,對政府建議的四個改革方案持開放態度,但認為若由政府另設旅遊局規管,未必能切合到業界急速發展,修改規條指引需時,有欠彈性。他說議會管理層初步討論,認為無論檢討結果如何,議會一定要先做好規管監察工作,稍後會召開理事會詳細商討,他個人認為,議會可繼續製定規條指引,交由旅遊代理註冊處執行,進行紀律程序的規條委員會可交由獨立人士運作。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批評,旅遊業議會至今只進行內部討論,導遊領隊等會員無法參與,有需要徹底改革議會,傾向將議員變成獨立法定機構或由政府取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