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因庭繼續研訊馬尼拉人質事件,庭上讀出多份書面供詞,其中當日參與營救行動的特警隊主管帕斯高,出席調查委員會時表示,下午三時已收到當時的地面指揮官,即前馬尼拉警察總長馬格蒂貝的指示,清楚見到槍手就要開火,不過特警隊員作供就指,帕斯高指示他們,槍手傷害人質才可開槍。特警又指,槍手都有人權,所以對方如無傷害人質,就不應該向他開槍。 特警隊員向菲律賓警方落口供時就指,晚上七時後,巴士傳來槍聲,由於看到有份進攻的同僚,差點被槍手擊中頭部,所以向巴士頂部開了兩槍,之後又發現槍手可以從旅遊巴的左邊倒後鏡,看到警方部署,因此由狙擊手開槍,打破倒後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