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提出四個方案,建議改革規管旅遊業架構,包括將旅遊業議會升格為公共機構,並改革議會架構,在理事會中加入前線導遊、領隊;將巡查和處理違規職能交由政府處理;設立法定機構或由政府直接監管。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,議員就是否應由政府直接監管旅遊業存歧。公民黨湯家驊認為,旅遊業議會缺乏公信力,應盡快將監管權力轉移至政府或獨立機構。不過,批發及零售界的方剛及紡織及製衣界的梁劉柔芬就認為,由政府「行外人管行內人」亦未必是好事。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強調,改革事在必行,不會讓少部分害群之馬影響香港,她估計要成立一個獨立的監管旅遊業機制每年約需三千萬,當局會就各方案全面諮詢,希望今年第四季將方案提交立法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