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正就《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(修訂)條例草案》,逐項審議修正案。公民黨吳靄儀提出,要求為行政長官候選人可取得提名設立上限的修訂,在分組點票下被否決。吳靄儀認為,設立提名上限,可以令更多人有機會獲提名,認為即使只是小圈子選舉,亦應該要有競爭。但民建聯葉國謙認為,毋須設立提名上限,最重要是提名過程公平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,不應該限制選委委員的提名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