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通過恢復二讀《行政長官選舉(修訂)條例草案》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,這次是回歸後,首次通過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訂,令民主向前走,而選委會由八百人增加一千二百人,亦符合循序漸進原則,並增加空間讓不同人士參選行政長官。他指,有信心未來七至十年,本港可以有序達致普選,而無須突變。 民主黨何俊仁強調,這次政改只是過渡方案,會繼續爭取未來落實雙普選。公民黨吳靄儀批評,功能組別加深社會不穩定,將提出修訂擴闊選民基礎。自由黨劉健儀批評,當局沒有回應社會訴求,增加選委會的分組界別,以及擴闊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。民建聯譚耀宗指,方案已加大民主成分,值得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