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審議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。工聯會黃國健提出修訂,將有關議席的參選資格擴展至前民選區議員。旅遊界謝偉俊提出的修訂,限制參選人身高不得超過五呎四吋,月薪不得超過一萬元,學歷不得高於高考程度會考。兩項修訂最終在分組點票下都被否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