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表示,自從平機會去年協助一名被校方要求穿裙上班的女教師,入稟控告學校性別歧視之後,再收到兩宗表由教協轉介的同類投訴,委員會會約見當事人,進行調解。林煥光出席校園性別平等論壇時表示,校服規定女生穿裙,並不構成性別歧視,因為根據平機會條例,必須證明措施對男女要求不同,而一方明顯受到較差對待,才被視為性別歧視。 有女學生在論壇上表示,不滿校方規定女生只可穿裙,在氣溫低於十二度才可穿長褲。另外,亦有女教師認為校方不應定要求要求穿裙。新婦女協進會要求平機會,制訂學校實務守則,讓校方在處理有關性別問題上有所依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