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,在一個有關校園性別平等的論壇上表示,學校規定女生穿裙,並不構成性別歧視,因為根據平機會條例,必須證明措施對男女要求不同,而一方明顯受到較差對待,才被視為性別歧視。多名女學生在論壇上表示,不滿校方規定女生只可穿裙,在氣溫低於十二度才可穿長褲。另外,亦有女教師不滿校方要求穿裙。新婦女協進會要求平機會,制訂學校實務守則,讓校方在處理有關性別問題上有所依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