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鴻基地產前主席郭炳湘的妻子及母親,被勒索四億元案件,兩名分別五十八和六十一歲的被告,裁定罪名成立,各判監十年。 法官判刑時說,勒索是很醜惡的行為,判刑要有阻嚇性,事件令到郭炳湘家人,回憶起九十年代的綁架案,對他們傷害很大,兩名被告勒索的金額巨大,向郭炳湘家人恐嚇是差劣行為,但由於不清楚兩人,跟九十年代的綁架案有無關係,所以判刑只是基於今次的勒索案件。由於兩人是串謀勒索,沒有分開量刑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