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指,本港兒童在交通意外的傷亡個案,有上升趨勢,去年共有一百七十多個十四歲以下兒童,在交通意外中受傷或死亡。消委會指出,現時法例只規定兩歲以下,坐於私家車前座的兒童,需要使用安全座椅,但坐在後座的兒童,及兩歲以上坐在前座的兒童,則不受法例規定。消委會認為,本港有需要檢討兒童乘客使用安全座椅的法例,以加強保障。消委會提醒,乘坐私家車時,成人不應抱著兒,亦不應共用安全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