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無業男子,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女友,法官索閱被告的精神報告,將案押後至下月八日宣判。 三十八歲被告,去年九月向女友索取三百元被拒,將對方禁錮在家中十三小時。期間脫去事主衣服毆打,又剪她的頭髮、用毛巾勒頸,及灌飲漂白水,事主其後趁機會從窗口將紙皮拋下,吸引途人報警將她救出。被告被控一項非法禁錮及兩項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