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配合預計明年下半年實施的強積金「半自由行」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,加強規管強積金的中介人,設立註冊制度,禁止未註冊人士參與強積金產品的推介銷售,違例將會列作刑事罪行。目前已註冊的從業員會有兩年過渡期重新註冊。政府並建議,由金管局,保監會及証監會負責調查及懲處。政府預計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,明年中完成立法。不過,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批評,政府未有及早加強監管措施,現在才與強積金半自由行條款一同呈交立法會,可能會延長審議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