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處表示,新財政年度會增聘約八十人,應付實行最低工資的巡查,宣傳及調解工作。若僱主及僱員因計算工時出現爭拗,可以到勞資關係科調解,調解失敗就會交由勞資審裁處仲裁。 行政會議成員兼工聯會會長鄭耀棠, 希望政府用立法形式, 規管實施最低工資後, 飯鐘錢及休息日的計算安排。他認為, 現時只靠勞工處發出指引, 可能導至日後更多勞資糾紛。鄭耀棠又呼籲僱主,在實施最低工資時不要斤斤計較,要善待僱員,否則只會導至兩敗俱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