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男子利用迷你倉儲存總值超過一千一百萬元可卡因,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販毒罪名成立,分別判監二十五年及二十八年。法官判刑時說,十九歲的首被告梁勝聰,被三十二歲的次被告陳健偉,當扯線公仔利用,所以判刑較輕。 警方前年十月,在荔枝角一座工廠大廈的迷你倉,透過閉路電視監視兩被告,見首被告將物品由一個儲物櫃,轉放到另一個櫃,之後登上次被告的私家車離開,將兩人拘捕,在迷你倉內起出9.46公斤可卡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