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名政府前線低薪工人代表,遊行到政府總部,要求政府以身作則,將一二級工人與小販管理主任的飯鐘錢及休息日,計算入工時。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說,政府有數萬名外判工人,正研究他們的合約,會否規定有飯鐘錢及有薪假期,又明白外判商及員工的憂慮,政府會盡快公布決定。 張建宗說,推行最低工資後,若打工仔工時不變,所收的工資不應比之前低,但休息日及食飯時間是否有薪,法例沒有規範,是勞資雙方協商的僱傭條件,呼籲僱主與員工坦誠溝通,雙方互諒互讓解決。如果打工仔懷疑自己的權益受損,可以聯絡勞工處,處方會積極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