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,本港對烈酒採取從價稅制,即價格較貴的酒類所繳納的稅款,佔總成本比例低於較廉價的產品,有關稅制簡單公平,亦能體現能者多付的原則。對於有業界建議,加入從量元素,按酒類的容量徵稅,陳家強認為有可能出現稅款累退現象,以及其他不公平情況,要小心平衡業界訴求與社會認受性。 本港去年進口二千三百萬升烈酒,涉及二億九千萬元稅款,較前一年增加兩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