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男子向主控官潑腐液分別被判囚十年及十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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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3-31 17:2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3-31 17:22
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在法院門外被人淋潑腐蝕液體案,其中三名被告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十年及十二年。法官指案情嚴重,是一宗精心策劃的冷血襲擊,目的是要令事主不能執行主控官的工作,幾名被告得到報酬,進行有預謀襲擊,影響司法獨立,即使沒有對事主造成永久性傷害,亦不構成減刑理由,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。同案另外三名被告明日判刑。案發在零九年十月底,葉祖耀當時正處理一宗律師串謀詐騙案。他中午休庭離開法院大樓時,被人潑腐蝕液體,左眼及面部受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