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四十三歲高級警員,在調查一宗盜竊案時,私下探訪女疑犯,並慫恿對方認罪,被廉署控以行為失當,在區域法院判監九個月,法官指被告的行為,嚴重影響司法程序,必須判處監禁。案發在去年二月,被告被指派調查一名女子,涉嫌在紅磡一間百貨公司店舖盜竊的案件,他私下慫恿對方承認一項偷竊罪,以減輕工作量,並更改供詞的紀錄,協助疑犯可以繼續前往大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