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一歲老翁向離婚妻子淋潑腐蝕液體,令她毀容及左眼失明,在高院被重判入獄十二年。法官斥責被告行為惡毒、冷血,即使年紀老邁亦不值得減刑。 被告不滿四十六歲事主染上賭癮,欠下巨債,兩人在前年離婚,事主其後改嫁一名內地男子,但被告一直拒絕遷出。去年四月廿五日凌晨,被告同前妻爭吵,之後趁對方熟睡,向她淋潑腐蝕液體,警方三日後拘捕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