卓永興說勞資應釐清工時記錄免爭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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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02 10:01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02 10:01
勞工處長卓永興在本台節目表示,最低工資基本原則是以工作時間計算,明白部份推銷行業或保險業僱員,並非長時間逗留辦公室工作,較難計算工時,希望勞資雙方能在僱傭合約寫清楚工時的計算,避免出現爭拗,但一定不能出現接到生意才計算工時的做法,法例亦要求月薪一萬一千五百元以下僱員,僱主有責任保存工時記錄。卓永興說,大集團在有盈利狀況下,不應扣飯鐘錢,但部份小僱主,例如單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,若要支付管理員的飯鐘及休息日薪酬,可能造成負擔,希望有關僱主在無法可施之下,才考慮扣飯鐘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