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金局檢討提早取供款下半年交報告
本地, 財經
發佈時間 2011-04-04 13: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04 13:18
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,今早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,回應議員提問時指,下半年當局會向政府,提交強積金運作檢討報告,當中包括有關打工仔,提早取回強積金戶口資產的安排。現時強積金供款人,只可在五類情況下,要求提前在65歲前取回戶口資產,包括久喪失工作能力或永久移民等理由。不過,早前有報導指,局方正研究,一些患重病的供款人,可否提早取回強積金應急,與及是否容許僱員在65歲退休後,毋須一次過提取款項,而是分階段提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