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家驊認為終審法院接納陳振聰上訴機會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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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06 11:19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06 11:19
上訴庭拒絕商人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,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,兼判陳振聰需付堂費。陳振聰透過公關公司表示,會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申請。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,按法律程序,陳振聰可於廿八日內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,但認為終審法院接納的機會很微。他指出,陳振聰必須提出證據證明,所涉及的利益超過一百萬元,或案件對香港社會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,但上訴庭已駁斥有關理據,相信要說服終審法院有很大困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