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賄七百多萬元人民幣,在重慶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罪名成立,判處終身監禁。 法院指,李堂堂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九年,在陝西省歷任地方要職期間,為十四間汽車公司及開發商等,在房地產開發、企業建設用地審批、承攬工程及安排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