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將規定外判服務承辦商每周讓工人享一日有薪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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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11 19:37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11 19:37
政府決定下月起實施最低工資後,向四萬名政府外判工人,提供有薪休息日及強積金供款,估計工人收入會增加一成半至四成半,而下月起招標的外判合約,亦規定承辦商要為工人提供每七日有一日的有薪假,但不會明文規定要提供飯鐘錢。政府消息人士說,若規定一定要支付工人飯鐘錢,政府要向每名工人補貼多九百元,由於原先的外判僱傭合約無包括在內,認為由勞資雙方協商會更有彈性。代表外判商的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認為,政府亦應承擔其餘的額外開支,包括法定有薪假期、長期服務金、替工薪金、勞工保險所涉及的差額。中小型企業聯合會表示,提供有薪假,令僱主構成壓力,部分企業或要削減福利及開支。多名來自工商界的議員擔心,政府的做法,令不提供飯鐘錢同休息日薪的僱主,被標籤為無良僱主,要求當局澄清,僱主不提供兩項待遇給僱員,不算違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