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承認爆竊錶舖候判
本地
發佈時間 2011-04-12 20:57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12 20:57
一名十九歲少女爆竊兩間錶舖,偷走三十隻手錶,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,同案另一名十八少女承認處理贓物罪。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三日,等候被告的感化報告才判刑。首被告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間,先後兩次在深夜時份進入錶舖爆竊,破壞錶櫃,偷走總值一萬五千元的手錶,再將贓物交由次被告處理。警方根據店內閉路電視錄影,先後拘捕兩人,在他們的住所起回部份贓物。法官游德康表示,難以理解首被告,既考獲救生員資格,又修讀護理課程,為何一個有進取的年青人會去盜竊,認為她的背景,與犯案行為並不相稱,希望可以幫助她多過懲罰她,先索閱兩人的感化報告再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