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女律師侵吞客戶款項,在區域法院判監四十五個月。法官批評被告,在律師行出現財政困難時,並無妥善處理,反而盜取客戶金錢,嚴重違反誠信。案情指,47歲被告嚴厚明,在零三至零六年期間,為四名客戶處理樓宇買賣及傷亡賠償時,侵吞超過二百萬元。她原被控七項罪名,只是承認兩項盜竊罪,法庭最終裁定她其餘包括以 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、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