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高危孕婦檢查不足需加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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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29 09:07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29 09:07
當局公布七項措施,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生產。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在電台節目中表示,患有高血壓及懷有多胞胎的高危孕婦, 每兩三個星期就要檢查一次。但來港生產的內地孕婦,通常只會在產前兩,三個月,才來港做一次產前檢查,明顯不足,對母女都有危險,所以需要加以限制。對於丈夫是港人的內地孕婦,由於較方便來港,可以酌情處理。梁卓偉又指,留意有不良中介公司,安排孕婦未足月剖腹生子及雙重發預約證,會加大力度打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