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就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檢討,展開諮詢。諮詢文件提出四個改革方案,包括改革旅遊業議會理事會及委員會,包括增加非業界成員數目,委任領隊及導遊代表加入理事會,提高代表性;另一個方案是將旅議會部份的規管職能,轉移給政府部門,在旅議會外另設獨立委員會,處理業界人士及旅客針對旅議會裁決而提出的上訴;第三個方案是成立法定獨立機構,取代旅議會規管工作,負責規管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及領隊;而最後一個方案是由政府部門取代旅議會的整體規管。諮詢期由今日起至七月十五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