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及河北兩地法院,今日就四宗售賣問題奶粉的案件宣判,共判處十四人入獄,當中兩人判無期徒刑,四人判監十至十五年。其中在山西,一名姓李男子,從另一名姓齊男子處,購入十一噸奶粉,明知三聚氰胺標超標,但仍然添加入奶粉中,進行生產。兩人被晉中市法院裁定銷售偽劣產品罪名成立,判處無期徒刑,沒收全部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