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指改革旅遊業規管不應只從財政開支考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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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29 16: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29 16:56
政府就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檢討,展開諮詢。諮詢文件提出四個改革方案,包括改革旅遊業議會理事會及委員會,增加非業界成員數目,與及委任領隊及導遊代表加入理事會;第二個方案是將旅議會部份的規管職能,轉移給政府部門,在旅議會外另設獨立委員會,處理業界人士及旅客針對旅議會裁決而提出的上訴;第三個方案是成立法定獨立機構,取代旅議會規管工作,負責規管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及領隊;而最後一個方案,是由政府部門取代旅議會的整體規管。當局亦會就引入導遊發牌制度,與及以不同牌照規管出境旅行社及接待入境旅行社一併進行諮詢,諮詢期至七月十五日。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表示,今次改革不應只著眼於涉及的財政開支,而是要找出一個方案,提升旅遊業規管架構的獨立性、公信力、業界代表性及規管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