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昨日發出諮詢文件,提出改革規管旅遊業方案。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在本台節目中質疑,現任政府年底決定採納方案後,只有半年任期,沒有足夠時間及能力實行措施。他又表示,旅遊業議會身為商會,不應要自己人規管自己人,支持政府成立法定獨立機構,規管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及領隊,或由政府部門,進行整體規管。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,已成立專責小組,會在兩個月內,在業內舉行三次研討會,再向政府提交立場書。他又指,議會二月推出的指引中,已表明旅行社收費不可低於成本,又確保導遊有佣金回報、底薪等收入。他指本港是自由市場,規管有一定困難,但亦希望業界自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