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表示,政府就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,提出四個改革方案,會以規管獨立性,公信力,代表性及規管效果作衡量。在未有新措施前,會繼續同業界緊密合作。政府提出的建議,包括增加非業界成員數目,委任領隊及導遊代表加入理事會,另一方案是將旅議會部份的規管職能,轉移給政府部門,第三個方案是成立法定獨立機構,取代旅議會規管工作,負責規管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及領隊;而最後一個方案是由政府部門取代旅議會的整體規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