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討論設立同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。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擔心,機制只屬自願性質,補習社聘請人手時,未必會利用機制,查核求職者的性犯罪紀錄,促請盡快就查核機制進行立法。人民力量的黃毓民亦支持立法,表示保護兒童是政治正確,不會有議員反對。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,政府同意有需要立法,而現階段先用行政手段推行,運作暢順後,立法可更好推行,承諾會在查核機制運作半年後,擬備下一階段計劃。首席助理秘書長伍江美妮就說,下一階段會研究,容許家長在聘請補習老師時,利用機制查核求職者的性罪行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