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少女爆竊錶舖分別判監及感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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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5-03 23: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5-03 23:34
兩名少女爆竊一間錶舖,偷走一批手錶,又將部份贓物轉贈朋友,兩人在區域法院,分別被判監22個月,及12個月感化令。兩名被告,分別十六歲及十九歲,承認入屋犯法、盜竊及處理贓物罪。案情指,次被告在旺角中心一間的鐘錶店爆竊,偷走三十隻手錶。她其後在元朗偷走一名貨車司機的手提包,被司機發現將她交給警方。警方在她的住所起回十六隻手錶,承認將其餘贓物,分別交給首被告,及其他朋友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