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有黑社會背景的十七歲無業少年,收取報酬販運K仔,在高院承認販毒罪,被重判入獄十二年。案情指,警員在葵涌石蔭邨發現被告形跡可疑登上的士,數小時後發現他乘的士折返,上前截查,在他攜帶的膠袋內,搜出十包,共重三公斤的K仔氯胺銅,市值四十多萬元,在警誡下承認在尖沙咀一間酒吧認識一名男子,收取對方五千後,聽從指示到沙頭角提取K仔回家,再轉交其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