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鄭月娥說暫不宜檢討私人公共空間管理指引
財經, 本地
發佈時間 2011-05-04 15:35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5-04 15:35
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,今年一月公布《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設計及管理指引》,要求私人發展商自行制定公共休憩空間的使用及管理規則、舉辦活動的申請程序,及管理公司聯絡方法等資訊,有關業主需遵從地契或公契內的規範,有關指引涉及大量工作和公眾討論,目前應集中落實措施和鼓勵公眾參與監察,而非啟動另一次檢討。林鄭月娥書面答覆立法會提問時表示,就時代廣場業主涉嫌違反公用契約,未有妥善管理及撥出公共空間給公眾使用,政府已在08年向時代廣場提出民事訴訟,由於仍在進行司法程序,不便透露詳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