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,跟進審計報告批評東亞運嚴重超支問題。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表示,東亞運作為國際體育盛事,政府部門有責任提供支援,涉及警方、入境及醫療人員的支援開支,屬部門恒常經費,難以獨立抽出計算。

康文署長馮程淑儀表示,每年經常性撥款都有預留款項支援大型活動,部份東亞運場地的臨時支援、聯絡及接待人員,由有關經費支付,而籌辦東亞運時,本港剛經歷金融風暴,政府撥出二千四百萬元,開創職位,東亞運中有百多名臨時宣傳人員開支,來自有關撥款,故未有計入直接成本內。不過審計署長鄧國斌表示,審計報告所指的東亞運開支,全部是直接成本,未有包括警方等調派人手的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