窩輪騙案被告張青浩承認串謀詐騙月底宣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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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5-16 12:33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5-16 12:33
原本是窩輪騙案特赦証人的張青浩,早前承認四項串謀詐騙罪,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審理。案情透露,被告在零五至零八年期間,串謀上司向四間窩輪發行商提供利益,以優惠價格買入窩輪,營造交投活躍假象,並在深圳黃崗設辦公室,由被告負責落盤買賣,被告每月獲三十萬元,而他的上司在三年間,共獲利超過一億元。他的上司及妻子早前被判入獄四年及兩年。控方在庭上宣讀案情時,被告不時哭泣,法官將案延至本月底宣判。被告張青浩本來是廉署的特赦證人,指證案中另一名被告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,但張青浩在開庭前拒絕作供,更指廉署人員教他作供,三名廉署人員其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