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局副局長潘潔,承認要為大埔住所的天台及露台僭建部份,負上責任,已委託工程公司審視,今日會開始搭棚,盡快將不符合法例規定的設施拆除。她不肯回答住所的僭建部份,是否她遷入後才興建,只是多次強調,責任在於她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,要求潘潔盡快交代僭建部份,是否在她搬入後才興建。潘潔出任副局長一年多後,跟丈夫於零九年八月,以大約七百萬元,購入大埔沙欄小築一幢三層高村屋,天台加建的玻璃屋及在露台建造的房間,都被指屬僭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