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局副局長潘潔,承認要為大埔住所的天台及露台僭建部份,負上責任,但她不肯回答僭建物是否她遷入後才興建,只是多次強調,責任在於她,並已委託工程公司審視,今日會開始搭棚,盡快將不符合法例規定的設施拆除。屋宇署回應查詢時表示,會派員視察,並翻查紀錄,視乎情況,如有需要,會按照現行處理違例建築物的執法政策跟進。潘潔出任副局長一年多後,跟丈夫於零九年八月,以大約七百萬元,購入大埔沙欄小築一幢三層高村屋,天台加建的玻璃屋及在露台建造的房間,都被指屬僭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