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學者指湯家驊懷疑僭建引用案例無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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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5-19 14:5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5-19 14:50
立法會公民黨議員湯家驊否認他在大埔康樂園住所,在車房頂的一間玻璃屋屬僭建。他引用自己曾負責的一個上訴庭案例,指法庭裁定,根據建築物條例,建於屋內及不涉及結構性的改動,可以得到豁免,不用事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。他認為,自已家中的玻璃屋亦屬可豁免範圍。不過,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,有關判決已被終審庭推翻,天台玻璃屋不獲豁免,湯家驊引用的案例已經無效。測量師彭兆基亦指,即使加建物並無影響建築物結構,亦要考慮加建後是否影響建築的承重力,同有沒有超過規定的地積比率,如果超越亦屬違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