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涉及欺詐名牌時裝店創辦人的一名男子,早前涉及誘騙多名知名人士購買機票,涉及二百六十三萬元,今早被區院裁定十八項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,判監四年兼頒令破產。暫委裁判官判刑時表示,案情嚴重,被告無向事主作出賠償,如同江湖術士的下三流欺詐手段,所騙取金錢事後不翼而飛,需判以入獄阻嚇。案情透露,被告06年經營一間無牌旅行社,透過其他旅行社代購機票,吸引多名知名人士訂機票,事主包括馬主、上市公司前主席,及電影發行公司老闆娘,旅行社一年後清盤,各事主才發現被告發出假電子機票,先後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