窩輪造市特赦証人判囚25個月
本地, 財經
發佈時間 2011-05-31 14:39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5-31 14:47
窩輪造市案中,原本擔任廉署特赦證人的被告張青浩,承認四項串謀詐騙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5個月。法官判刑時表示,香港作為金融中心,不容詐騙事件發生,損害本港聲譽。但考慮被告認罪,以及拒絕廉署人員教唆作供,情況特殊,所以額外減刑。案發在05年九月至08年五月,38歲的被告協助招攬人手,買賣指定窩輪,營造交投活躍的假象。被告原本擔任廉 署特赦證人,但在聆訊時反指廉署人員教唆作供,要求終止對他的審訊,但被法庭拒絕。涉案的廉署人員正接受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