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局指拒評陳振聰被追稅司法覆核案裁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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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6-01 16:19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6-01 16:19
商人陳振聰不服稅局追討三億四千多萬元稅款,提出司法覆核。高等法院判他勝訴,指稅局要重新審視陳振聰提出的反對理據。陳振聰可取回今次司法覆核案的九成堂費。稅局發言人表示,要研究法庭判詞,不會評論案件。高等法院法官在書面判詞中指出,稅局拒絕延長檢視評稅期限,做法不合理,指稅局將追收稅款通知寄往律師樓後,一直未能確定陳振聰是否已收到,質疑如果陳振聰收不到信件,就無機會提出反對,並不公平。